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警方在上海、武汉、咸宁三地开展联合收网行动,抓获6人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成为一种“资源”。不法分子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获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滋生其他下游犯罪。

近日,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成功侦破一起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案件回顾

2024年1月,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杨某、陈某组织多人从事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并利用他人进行法律诉讼无法提供被起诉人的公民个人信息需求,以800元一条的价格收取客户的调取费用,再利用“蝙蝠”聊天软件向上线王某某以300元每条的价格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4月22日,在前期经营和深入研判的基础上,网安大队联合鹿门派出所、桂花泉派出所在上海、武汉、咸宁三地开展联合收网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现场扣押作案电脑5台,手机15部。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小课堂

那么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后又有哪些危害呢?我们该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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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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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后的危害

个人信息泄露除了会让你收到各种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外,还可能会让你的个人身份被冒用。同时,个人信息泄露还有可能使你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如“冒充公检法”“冒充领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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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1.不要连接存在漏洞的风险WiFi;

2.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3.不随意在不明网站上填写自己的个人资料;

4.不要随意丢弃快递单、票据;

5.不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

6.不点击不明链接及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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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包括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关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不得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就涉嫌违法犯罪。

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来源:咸宁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平安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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