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小杜老黄”来调解 绘出乡村好“枫”景
“感谢你俩的调解,为俺村老少爷们追回了血汗钱。”近日,沂水县崔家峪镇南峪村村党支部书记李振才拿着锦旗来到崔家峪司法所感激地说。
这一次欠薪纠纷的化解,是崔家峪司法所所长杜永哲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黄秀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沂水县司法局崔家峪司法所整合司法所长“小杜”法学功底扎实和调解能手“老黄”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巧用“加减乘除”工作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去年5月,沂水县崔家峪镇发生一起遗产继承纠纷,一方认为女儿远嫁多年,无权继承遗产,另一方认为女儿虽然远嫁他乡,但多年来一直给予父母经济支持,继承遗产应分得更多份额。调解中,老黄始终把“法”摆在首位,寓法于调,法理结合,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小杜及时将此案例改编成接地气的普法小品《闺女也是继承人》在“乡村大舞台”进行演出,受到群众的一致点赞好评。
针对山区交通不便、文化水平不高、法律资源匮乏等现状,“小杜老黄”积极打造“家门口”调解站,变“坐堂调解”为“上门问诊”,老黄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大幅缩短群众调解的交通和时间成本,小杜利用自身法学专业提供在线调解、对接法律援助、广告起诉状等法律服务,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小杜老黄”依托基层综治网格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单元,由老黄召集各村调解员、小杜召集各村网格员,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使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能及时排查上报,梳理汇总、包案调处、信息反馈。积极推动调解工作“事后调解”向“事前预防”转变,既一事一解“治当下”,又标本兼治“谋长效”,努力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起点”。
2024年以来,沂水县崔家峪镇将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6次,调解矛盾纠纷48起,调解成功率96%,与热线办等部门对接11次,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纠纷激化情况,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需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内化于心、践行于实,而小杜和老黄的调解实践又丰富着“枫桥经验”的内涵,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增添了生动注脚。(通讯员 徐建明 杜永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