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9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352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368名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太原市迎泽区教体工委书记、教体局局长张涛光荣上榜,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迎泽区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张涛紧扣这一主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德育体系,与国防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统筹实施;同时,持续坚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打造多课程、跨学科、全覆盖的教育矩阵,构建形成“民族和融教育”模式,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师生心中生根、开花、结果;推动教育交流“双向奔赴”,主动为区域内学校与新疆、西藏等地学校牵线搭桥,构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科研、课题研究、艺术体育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共享,促进教育优势互补、双向赋能,共同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以来,张涛曾先后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星星火炬奖”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