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6•18”消费提醒:网购商品勿绕过平台私下交易 2024-06-17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每逢“6•18”大促,各类电商平台、电商企业都会开展各类优惠促销活动,但一些不良商家却趁机以低价为名,通过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16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正确理性购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私下交易风险多,网购认准正规交易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为消费者网购提供了较好保障。而绕开平台的私下交易,易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不仅商品服务质量、交易资金安全、售后服务等得不到保障,而且很难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后续在联系商家、获取证据等方面还可能面临一系列困难。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平台、官网内的交易渠道,不要轻易通过他人提供的不明链接或商家自建的小程序下单。

警惕“优惠套路”,防范私下交易陷阱。一些商家会邀请消费者加入会员群、优惠群等,或直接发送领取优惠券的链接。这本是一种常规的营销方式,然而却有不良商家以此为幌子,诱导消费者点击进入非法链接、自建网站或小程序等进行交易。消费者在参与相关优惠活动时,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最终下单的链接是否仍在正规平台或渠道内,如跳转到其他非正规渠道,则应慎重考虑,切莫掉入私下交易的陷阱。

“货到付款”存漏洞,平台内支付更稳妥。“货到付款”本是方便消费者现场检查验货,但在现实操作中,有些商家却在消费者正常下单后,以操作失误为由,擅自将平台订单取消,改为货到付款,达到私下交易目的;还有些非正规渠道的商家以低价和“免费试用、无效退款”的宣传,吸引消费者货到付款,并通过快递员要求消费者先签收付款。通过上述方式交易的消费者签收后发现货不对板等问题要求退货时,商家则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直接失联。消费者应优先选择在平台内进行支付,或者选择平台内的“先用后付”,如确需货到付款,应先仔细查验商品,确认无误后再签收付款,发现问题应果断拒收。

注意保留交易证据,依法理性维权。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特别是对商家或商品存在顾虑时,应及时保存好订单明细、付款凭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当发现权益受损时,应依法维权,可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并申请平台介入处理,也可向当地12315、12345或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若遭遇私下交易骗局,应及时报警处理。

此外,广东省近年来持续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消费者在广东省范围内可选择到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进行消费,享受品质承诺、诚信承诺、维权承诺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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