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1.8万元“原路返回”

南报网讯(记者马忆玲通讯员栖小法)近日,栖霞区财政局司法救助基金账户里突然多了一笔1.8万元的收款。经查,工作人员很快找到了汇款人——孙某。去年6月6日,栖霞区财政局曾将一笔1.8万元的救助金汇入孙某账户;时隔一年,这笔钱为何“原路返回”了?

记者采访得知,孙某所在的某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困难,长期拖欠员工工资。2022年,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调解与公司达成协议,可是公司仍旧拖着不给钱。人民法院对该公司财产穷尽执行措施后发现,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且老板“跑路”下落不明,无奈之下对案件作“终本”处理。

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断了,孩子上学要用钱、母亲治病要用钱,孙某一家老小的生活成了难题。2023年6月,一笔1.8万元的“救命钱”汇入了孙某的账户。原来,执行人员对孙某的家庭情况“摸底”后,以最快速度将相关线索移送给检察院,帮他向区委政法委积极申请争取救助资金。从执行人员联系他提交材料到救助金入账,时间不到1个月。

1年后,孙某为何返还救助金?原来是孙某所在的公司“起死回生”了。

救助到位后,法检两家始终关注着案件进展。今年3月,人民法院将该案导入破产程序,由破产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处理。依据栖霞人民法院执破融合团队的建议,破产管理人对股东提起追缴出资诉讼,并保全股东账户,给予该公司股东一定的出资宽限期。最终,各股东将公司拖欠款项全部出资到位,案涉职工债权5805万元得到全额清偿。

“感谢人民法院,我已经拿到全部工资。当时收下救助金时我就承诺过,要一分不少地还给国家!”孙某拿回拖欠工资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栖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王培鑫,急迫又恳切地表示,“司法救助金帮助我们全家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刻,现在我有了稳定的收入,愿意退还救助金,让它循环利用去帮助更多人。”

无独有偶。今年2月,曾获得司法救助的李女士在找到新工作后,也第一时间找到救助团队,坚持全额退还1.9万元。

一笔笔饱含司法温情的救助金精准发放,随着申请人的生活重回正轨后又如数收归司法救助基金账户,正是我市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行动缩影。据了解,2023年初,栖霞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成立联合救助小组,专门为劳动争议、赡养费、抚养费纠纷等民生类案件的困难当事人提供基本生活扶助。联合救助机制作为人民法院“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的重要补充,不局限于发放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还关注受助群体的“长远之忧”,通过个性化、差异化救助手段,调动社会救助资源开展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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