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收银“拿多付少”?贪小便宜却坠入法网
趁超市收银员没注意,故意不付款夹带走几件小商品,以为自己掌握了“省钱妙招”,殊不知已经触碰法律红线。
自2024年1月起,宋某因贪小便宜,先后近20次到L超市,趁超市工作人员不备,将牛奶、巧克力、坚果等小零食放进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在买单时从背包里选择性地拿出一小部分商品付款,其他商品则藏在背包内,不付款径直带走。短短一个月内,宋某已经学会巧妙躲避超市工作人员的观察,逃单漏单、拿多付少的作案手法越来越熟练。
2024年2月,L超市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商品库存与账单对不上,于是调监控查看,发现宋某在本店多次作案,遂报警。
经审查,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逃单、漏单等方式,多次至L超市盗窃店内价值总计七百余元的牛奶、巧克力、坚果等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2024年5月22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宋某提起公诉。8月13日,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不义之财莫伸手,勿以物小而盗之。切莫心存侥幸,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近年来利用超市结账模式和管理漏洞盗窃案件明显增多,检察官提醒超市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做好警示标语提示、安全门警报等预防措施,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文中人物为化名)